臺南市六甲國小103學年『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二、100.11.14府法規字第1000870819A號令「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辦理。

貳、目標:
    一、組織本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二、負責推動學校特殊教育工作。
    三、建立學校特殊教育支援體系。
    四、召開安置會議提供特教學生轉銜服務。
    五、協助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
    六、規劃教師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
    七、辦理校內特殊教育宣導活動。

參、實施對象:本校全體親師生

肆、組織:本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由以下人員共同組織之: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伍、運作方式:委員會所聘任之委員係任務性編組為無給職。
    一、本會委員任期一年,因職務為當然委員者隨職務之調動而更換之。
    二、定期會議:每學期於期初、期末召開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研議學校特殊教育工作、籌組特教支援體系、個別化教育計                                 育計畫審議、規劃特教知能研習及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等。
    三、不定期會議:於學期中視特殊情形召開如:特教學生交通費請領、獎學金申請、安置特殊需求學生班級之教師、特教教師敘
                                    獎、特教學生申訴案等。
    四、成立鑑定安置小組:由教師或家長向特教組提出鑑定安置評估需求,委員會視個案需要,不定期辦理鑑定安置事宜。

陸、任務與執掌

人員
工  作  內  容

召集人
校長   陳志強

1.行政策略決定、領導監督。
2.審核特殊教育各項工作計畫。
3.定期召開特教推行委員會會議。
4.聘請特教專業教師。
5.其他相關事項。

副召集人
教務主任   李兆浚

1.依特殊需求學生的情況適當編班及排課。
2.協助普通班導師接納資源班學生。
3.配合提供校內各項教學資源。
4.配合協助特殊教育學生之成績處理。
5.其他相關事項。

副召集人
學務主任   岩志任

1.特殊教育學生出缺席之管理與獎懲之紀錄。
2.協助特教組辦理校內外各項活動。
3.其他相關事項。

執行秘書
輔導主任   沈水木

1.擬定並推動特殊教育各項工作計畫及辦理特教研習活動。
2.辦理各項特殊需求學生鑑定、轉銜工作及安置適當班級。
3.參與特殊需求學生個案會議,並提供普通班教師、特教班學生家長諮詢輔導。
4.評鑑特殊工作之績效,並提供改進方法。
5.依據特教推行委員會決議,辦理學生入班相關事宜。
6.召開特教個案研討會、家長座談會、行政協調會等會議。
7.與行政單位、普通班教師協調特教相關事宜。
8.協助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
9.其他相關事項。

委員
總務主任   黃盈達

1.提供特教班及資源班教室適當上課場所。
2.協助各項無障礙設施之規劃及各項設備之採購。
3.支援特殊教育學生教學所需之教材及設備。
4.協助特教班各項經費支配與用途。
5.協助特教組設備及財產之登記及報銷。
6.其他相關事項。

委員
人事主任

1.提供特教教師進修資訊。
2.鼓勵或表揚表現優異之特教教師。
3.協助特教班教師晉用等事宜。
4.其他相關事項。

委員
會計主任

1.協助特教經費年度概算之編列。
2.控管經費預算與執行。
3.確實執行特教經費專款專用。
4.其他相關事項。

委員
護理師

對特殊兒童的生理方面需求,做協助照顧。

委員
特教教師

(特教班、資源班、
不分類資源巡輔班
、在家教育班)

1.協助特殊學生鑑定及施測。
2.協助鑑輔會轉介安置學生之行政程序。
3.建立特殊學生個案資料並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4.依學生特殊需求選擇或改編教材、製作教具。
5.推行融合教育,積極與普通班師生進行互動。
6.參與特教相關研習並運用於教學。
7.加強特教班學生生活自理及心理輔導。
8.提供特殊教育諮詢服務,促進親師合作。
9.其他相關事項。

委員
學年主任

1.指導學生接納並協助特殊教育學生、調整適當座位以利學習。
2.協助提報班級內需轉介之特殊學生。
3.參與特教相關研習、訓練,以充實特教知能。
4.與資源班教師交換輔導心得、申請輔具、協助轉銜等。
5.依特殊教育學生需要改變教學方式、以達有效學習。
6.其他相關事項。

委員
家長委員

1.一般學生家長:支援各項特殊教育業務。
2.特殊教育學生家長:配合參考、支援各項特殊教育相關活動,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長意見。
3.其他相關事項。

柒、本組織要點呈請校長核准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承辦:                                                單位主管: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