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六甲國小103學年『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二、100.11.14府法規字第1000870819A號令「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辦理。
貳、目標:
一、組織本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二、負責推動學校特殊教育工作。
三、建立學校特殊教育支援體系。
四、召開安置會議提供特教學生轉銜服務。
五、協助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
六、規劃教師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
七、辦理校內特殊教育宣導活動。
參、實施對象:本校全體親師生
肆、組織:本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由以下人員共同組織之: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伍、運作方式:委員會所聘任之委員係任務性編組為無給職。
一、本會委員任期一年,因職務為當然委員者隨職務之調動而更換之。
二、定期會議:每學期於期初、期末召開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研議學校特殊教育工作、籌組特教支援體系、個別化教育計 育計畫審議、規劃特教知能研習及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等。
三、不定期會議:於學期中視特殊情形召開如:特教學生交通費請領、獎學金申請、安置特殊需求學生班級之教師、特教教師敘
獎、特教學生申訴案等。
四、成立鑑定安置小組:由教師或家長向特教組提出鑑定安置評估需求,委員會視個案需要,不定期辦理鑑定安置事宜。
陸、任務與執掌
人員 |
工 作 內 容 |
召集人 |
1.行政策略決定、領導監督。 2.審核特殊教育各項工作計畫。 3.定期召開特教推行委員會會議。 4.聘請特教專業教師。 5.其他相關事項。 |
副召集人 |
1.依特殊需求學生的情況適當編班及排課。 2.協助普通班導師接納資源班學生。 3.配合提供校內各項教學資源。 4.配合協助特殊教育學生之成績處理。 5.其他相關事項。 |
副召集人 |
1.特殊教育學生出缺席之管理與獎懲之紀錄。 2.協助特教組辦理校內外各項活動。 3.其他相關事項。 |
執行秘書 |
1.擬定並推動特殊教育各項工作計畫及辦理特教研習活動。 2.辦理各項特殊需求學生鑑定、轉銜工作及安置適當班級。 3.參與特殊需求學生個案會議,並提供普通班教師、特教班學生家長諮詢輔導。 4.評鑑特殊工作之績效,並提供改進方法。 5.依據特教推行委員會決議,辦理學生入班相關事宜。 6.召開特教個案研討會、家長座談會、行政協調會等會議。 7.與行政單位、普通班教師協調特教相關事宜。 8.協助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 9.其他相關事項。 |
委員 |
1.提供特教班及資源班教室適當上課場所。 2.協助各項無障礙設施之規劃及各項設備之採購。 3.支援特殊教育學生教學所需之教材及設備。 4.協助特教班各項經費支配與用途。 5.協助特教組設備及財產之登記及報銷。 6.其他相關事項。 |
委員 |
1.提供特教教師進修資訊。 2.鼓勵或表揚表現優異之特教教師。 3.協助特教班教師晉用等事宜。 4.其他相關事項。 |
委員 |
1.協助特教經費年度概算之編列。 2.控管經費預算與執行。 3.確實執行特教經費專款專用。 4.其他相關事項。 |
委員 |
對特殊兒童的生理方面需求,做協助照顧。 |
委員
(特教班、資源班、 |
1.協助特殊學生鑑定及施測。 2.協助鑑輔會轉介安置學生之行政程序。 3.建立特殊學生個案資料並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4.依學生特殊需求選擇或改編教材、製作教具。 5.推行融合教育,積極與普通班師生進行互動。 6.參與特教相關研習並運用於教學。 7.加強特教班學生生活自理及心理輔導。 8.提供特殊教育諮詢服務,促進親師合作。 9.其他相關事項。 |
委員 |
1.指導學生接納並協助特殊教育學生、調整適當座位以利學習。 2.協助提報班級內需轉介之特殊學生。 3.參與特教相關研習、訓練,以充實特教知能。 4.與資源班教師交換輔導心得、申請輔具、協助轉銜等。 5.依特殊教育學生需要改變教學方式、以達有效學習。 6.其他相關事項。 |
委員 |
1.一般學生家長:支援各項特殊教育業務。 2.特殊教育學生家長:配合參考、支援各項特殊教育相關活動,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長意見。 3.其他相關事項。 |
柒、本組織要點呈請校長核准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承辦: 單位主管: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