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流程

 

實施辦法復學輔導計劃執行小組處理流程相關表格

 

台南縣六甲國民小學中輟生處理流程圖   


中途輟學學生類別:

     第一類: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第二類: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第三類: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中途輟學學生處理流程:

第一類:中輟學生

第二、三類:中輟學生

發現中輟生

導師職責

  • 凡學生有缺曠課情況,導師立即以電話聯絡家長,了解學生動向(原因)。
  • 學生連續曠課滿三日,導師應報請教導處處理,由訓導處寄發掛號信函通知家長。

教務處職責

 

  • 教學組於學生三日以上未註冊時,或轉學學生經過三日未到轉入學校報到時,應即時了解學生動向,以作後續之處理。

中輟學生通報

訓導處職責

  • 學生有第一類中輟狀況時生教組立即上網通報,並函報教育局學管課、縣警察局、所在地區之強迫入學委員會、家扶中心。

教務處職責

 

  • 學生有第二、三類中輟情況時由教學組填具中輟學生通報單,函報教育局學管課、縣警察局、所在地區之強迫入學委員會、家扶中心。

校內知會流程

訓導處職責

  • 通報完成
  • 生教組應將通報單一份知會註冊組,作有關學生學籍資料之後續處理
  • 通報單一份送交輔導室,作診斷及轉介之處理

教務處職責

 

  • 通報完成
  • 註冊組應將通報單一份知會生教組,作有關學生出缺息資料之後續處理
  • 通報單一份送交輔導室,作診斷及轉介之處理

診斷及轉介

  • 知會輔導室中輟學生個案後,擇時會同訓導處及導師進行追蹤並深入瞭解中輟原因後,填寫追蹤輔導記錄表。
  • 協調各處室配合中輟學生個案之輔導。
  • 依學生中輟原因轉介至社會局、警察局、醫療院所或所在地區之少輔組等相關機構協同追蹤輔導。

 

 

六甲國小輔導室